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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南县地城镇中心学校: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“依靠”

来源:原创 发布者: 阅读:23 时间:2024-05-31 23:12:52

本报讯 (工商导报通讯员 孟丽君)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,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5 […]

本报讯 (工商导报通讯员 孟丽君)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,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5月31日上午,由阜南县人民法院和地城镇中心学校联合共建的“法治教育实践基地”在地城镇中心学校完成揭牌仪式。阜南县地城镇中心学校: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“依靠”

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代巍、地城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张勇、县委教育工委委员、教育局副局长赵娜、阜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胡春燕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杰、地城镇政府副镇长任鑫娣、阜南县人民法院帮教办负责人程峰、地城人民法庭庭长李媛媛、地城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张勇,以及地城镇中心学校全体班子成员参与了揭牌仪式,地城镇中心学校副校长郭永玲主持活动。阜南县地城镇中心学校: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“依靠”

活动中,地城人民法庭庭长李媛媛、地城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张勇现场签署了“共建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”协议,出席领导和嘉宾一同观看了地城镇中心学校宣传片,参观了阅览室、图书馆等功能室,并一同观看了一场精彩的“模拟法庭”现场演出。

来自地城镇中心学校八、九年级的10余名学生走进“模拟法庭”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犯罪案件进行模拟审理,庭审过程有条不紊,高度还原庭审真实场景,取得良好效果,博得现场阵阵热烈掌声。阜南县地城镇中心学校: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“依靠”

演出结束,出席领导和嘉宾为参演的小演员们送上“南法护航”的专属吉祥物–熊猫玩偶,并合影留念,为本次揭牌仪式画上完美句号。阜南县地城镇中心学校: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“依靠”

地城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张勇在活动总结讲话中表示: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综合性、系统性的工作,“法治教育实践基地”的投入使用,是县、镇各部门关心支持的合力之举,镇党委政府会持续全力提供相应的支持、指导和帮助,助力“法治教育实践基地”科学有效运行,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、迈上新的台阶。阜南县地城镇中心学校: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“依靠”

活动圆满完成,践行使命的行动仍在继续,地城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张勇表示:地城镇中心学校将用好用活“法治教育实践基地”重要平台,充分发挥宣传、警示和教育作用,以拳拳之心、浓浓大爱关心呵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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